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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责任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江苏省防洪条例》相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强化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责任,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现将如皋市各镇(区、街道)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如皋市城市防洪排涝责任人名单,如皋市江堤、江心沙洲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如皋市中型闸(站)工程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请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如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6日

 

如皋市各镇(区、街道)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如皋市城市防洪排涝责任人名单

如皋市江堤、江心沙洲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如皋市中型闸(站)工程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