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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

“对症下药”助力破产企业“蝶变重生”

“今天我们正式重新开业了,乡亲们今后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购买本地生产的白酒了!”日前,位于我市石庄镇的江苏江中酿酒有限公司的厂房前格外热闹,一条条显眼的红色横幅彰显着喜庆的氛围,企业负责人和几名股东脸上满带笑容。企业的生产仓库内,小麦、高粱、大米等酿酒材料已经堆成了“小山”。

这处如今热闹非凡的厂区,几个月前还处于荒废状态。企业之所以能“蝶变重生”,多亏了市人民法院积极“问诊开方”,因企施策“对症下药”解决企业“病灶”,为破产企业注入新的活力。

据了解,江苏江中酿酒有限公司原是石庄镇一家有着近20年发展历史的传统酿酒民营企业,因多种原因,企业资产被法院查封,不得不停产歇业。2022年3月,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

“我们受理申请后,发现这家企业的资产是有传统特定用途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酒类)资质和完整的白酒生产线,如果按照普通的清算程序进行拆分变卖处理,就无法像整体化处理一样实现最大化变现价值。”市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人崔小兰介绍,经管理人测算,企业清算模式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不足5%,采取重整模式能完整保留白酒生产资质、酒窖、产酒设备等原有使用价值,从而最大化变现公司资产,普通清偿率至少提高到10%。对于参与重整,将债权转化为股份的债权人而言,其取得酿酒公司具有生产力的资产,虽然债权目前得不到清偿,但长期来看,通过债权人的再生产,其债权可慢慢得到清偿,并可能另有收益。

于是,经过商榷,市人民法院重新为企业“量身定制”了新的破产重整思路,全力说服大部分债权人“抱团”参与重整。在征求摸排全体债权人关于重整的看法后,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重整方案。方案通过之后,重整债权人很快筹资缴纳了清偿资金的保证金,并清偿了破产公益债务。保证金足额缴纳之后,市人民法院于11月2日将重整资产交付给了重整债权人。

目前,江苏江中酿酒有限公司已经重新开业,所有酿酒原料和工作人员全部到位,所有设备也已经调试完成,预计近期就能重新开始日常生产,日产能将达到近1吨原酒,与破产前原企业运营时的产能基本一致。

经过破产重整,企业“焕发新生”,原本闲置的基础设施能够再次得到利用,原先无望得到清偿的企业债权人也获得了实惠,“摇身一变”成了企业的新股东。面对未来,江苏江中酿酒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广成信心满满:“不少老百姓知道江中牌白酒又要开始生产售卖后,都非常期待,就等着买我们的白酒来喝。我们都是使用的原本的窖池,特聘调酒师也已到位,生产出来的白酒一定不比原来的差。”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在企业破产案件办理中,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企业“把脉开方”,“量身定制”符合企业特色的“良药”,不仅“治标”更“治本”,充分保障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通助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融媒体记者韩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