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关于组织开展如皋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如皋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精神(皋政办发〔2017〕40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如皋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为本市作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

2.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著作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若署名为单位集体成果,须由单位出具同意申报的证明,并指定一人作为申报者进行申报。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成果。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多卷本和连续性出版物,原则上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

5.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作为一项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

6.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7.已获省市级社科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类别:根据内容选填政治、经济、文史、教育4个类别其中1个。

2.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月1日至2月28日。

3.申报材料递交方法:将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成果两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获奖及发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用材料袋封装,贴好封签,送至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923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jsrgskl@163.com。

4.未获奖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或单位)于公示后30天内领回,逾期主办单位自行处理。

5.申报表和材料封签下载请至中共如皋市委新闻网公示栏(http://www.cpcrugap.cn)

6.联系电话:0513-87658152

如皋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