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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城镇燃气管道工程主材发布信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通市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优化如皋市城镇燃气营商环境,坚守安全保供和服务为民的服务宗旨。现将如皋市城镇燃气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及管道工程主材及信息发布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按照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疏导后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一阶梯气量基数为300立方米(含)以下,销售价格为2.6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基数为300-600(含)立方米,销售价格为3.19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基数为60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3.99元/立方米。

2.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用户用气价格为2.66元/立方米。

二、配套措施

1.以居民家庭户籍人口3人(含3人及以下)为基数,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100立方米。用户可凭户口簿(本)前往相应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服务网点申请确认后执行。

2.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但事实在一处住房共同生活,超过3人的,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100立方米。用户凭户口簿(本)、所属社区(村委会)证明等资料,经燃气公司确认后执行。

3.户口不在本市,但随本市常住户籍人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超过3人的,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100立方米。用户凭缴费发票、户口簿和居住证或所属社区(村委会)证明等资料,经燃气公司确认后执行。

4.以上各类用户,每户每年各档气量基数增加值最高不超过200立方米。如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气量基数的增加值应作相应调整。

5.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可凭相关证明向燃气公司申报,由每户每月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5立方米提高至7立方米。

6.阶梯气价按自然年度结算,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注:居民用气价格自2020年4月1日起用气量执行

三、人工工资指导价

人工工资指导价自2022年3月1日起按苏建函价〔2022〕62号文件执行(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109元/工日,二类工103元/工日,三类工99元/工日),后期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文件作出相应调整。

四、燃气主材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