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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合同撤销公示

我司于2021年9月3日与购房人王伟(身份证号码320682198207281558)/郑金花(612425197904140929)签订如皋市如城街道艺景雅居22幢1004室商品房,车位109、250买卖合同并提交网上备案。该购房客户于2022年3月11日以银行按揭无法办理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经我司与购房户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开对外销售,公示期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2日。监督电话:如皋翰弘置业有限公司:025-85552082,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7199549。

如皋翰弘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