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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干群:勠力同心战高沙

——重温“战沙历史”,感悟“治沙精神”(上)

□彭伟

千年皋邑悠悠史,万里长江滚滚来。古邑如皋,旧名雉水,与水结缘,东有东海(今为黄海),北有淮河,南有长江。数千年前,在海水、河水、江水的冲击、顶托下,如皋渐渐形成沙洲、杨泰岗地:“地表沉积物质自西向东,自南向北,由粗到细,一般以砂壤为主”,属典型的“江淮冲积物”(见《如皋土地志》)。通俗地说,如皋自古以来,土壤多沙,即高沙土。这种高沙土不宜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对于粮食产量的影响很大。翻阅民国沙版《如皋县志》,记述如下:“如皋四境之土,肥瘠相错,西南各区沙土居多,东北沟渠深广,土亦较厚(俗名‘老土’)。”无独有偶,1933年的《中国实业志·江苏省》记载:“江北方面之沙土成分则比江南为大。如皋土壤构成比例为粘土40%、壤土25%、沙土35%。其中沙土比例仅次于启东、江浦、太仓、涟水数县,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4.57%。”可见时至民国,高沙土的问题,仍像一座高山,拦路虎似的,阻碍如皋经济的发展。如皋农民望着乡间的“龟背驼”“锅底洼”,常常无奈地感叹:“站在田南头,望不到田北头,下起雨来四边流。太阳一晒沙灰扬,三寸土下砂码响,不栽水稻种杂粮。”

新中国成立后,斗志昂扬的如皋人民,贯彻党中央、省委、地委的相关政策,在如皋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年累月,削平高沙土。其事迹感天动地,其精神可歌可叹。笔者试将如皋县委、县政府的治沙史料整理如下,重温治沙往事,感悟治沙精神。

亲力亲为,普查土壤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百废待兴,党中央非常重视土壤工作。1958年至1960年,全国开展第一次土壤普查。其间,即在1958年8月29日,党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刊于9月11日《人民日报》)。如皋县委、县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省委、地委的号召,积极展开土壤普查、改土试点,逐渐对治沙工作展开探索。

1958年4月30日,中共如皋县委向县委常委及各区、乡党委、农林局、水利局等下发《关于积极做好土壤改良工作的指示》,明确要求“应该认识改良土壤是当前农业生产基本建设的重点之一,因此各级领导首先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对此项工作认真贯彻和掌握”“改良办法必须分别不同类型土壤(花碱土、泡沙土),采取不同的措施”。是年6月30日,中共如皋县委向江苏省委、南通地委上报《中共如皋县委关于改良土壤工作的情况报告》:花碱土、泡沙土的面积之和占全县总面积35%以上,分析了高沙土的成因(包括排水不良,水利条件差等因素)和特征,强调改良土壤是如皋农业基本建设之一,是挖穷根的基本方法,是提前实现农业发展纲要的有力措施。

《中共中央关于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下发后,如皋官民一心,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党中央的指示。1959年3月24日,中共如皋县委下发《如皋县开展群众性土壤普查鉴定工作方案》,在县建立土壤普查鉴定委员会,由县委农工部、农林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在各公社成立土壤普查鉴定小组,由党委书记挂帅。时任如皋副县长丁学文(分管农业、水利)在认真学习中央文件后,撰写了《摸清土壤底细 挖掘土地潜力》,刊于是年5月《新皋》杂志。这篇文章上承中央精神,下接群众地气,围绕中央指示中“‘水肥土种密’,中心是土,就是深耕”的理念,进行解读,赞扬人们通过实际活动,揭开土地的秘密,鼓励如皋大众要有勇气向土地说不——治理改变沙土。随后,中共如皋县委、县政府,取得大量材料、数据,制作《第一次土壤普查全县土壤类型分布一览表(1958—1959)》《1959年如皋县各公社土壤分类面积统计表》等表格,为治理高沙土提供第一手资料。中共如皋县委、县政府,亲力亲为,普查土壤,是对党忠心,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政策的结果。

1958年4月30日,如皋县委印发的《关于积极做好土壤改良工作的指示》

民国版《如皋县志》卷6中关于高沙土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