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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官遇到劫匪……

□贾国勇

“公生明,廉生威”这六字,早已经是官员们引以自戒的座右铭。在日常的生活中,“威”字一般被解释为“威信”、“权威”,也可以理解为“威猛”、“威慑”之义。在某些特定的情景下,清廉确实可以为诚信背书,可以为道德背书,可以德服于民,可以取信于众,可以震慑于匪,可以安邦于国。在40集电视连续剧《于成龙》中,有这样一段故事:闻听刘君孚等人在东山寨起事,纵容部下掠劫,于成龙以向死之心独自进东山寨劝降。面对副寨主黄金龙、何士荣的鼓噪,以及“猪队友”湖北黄州府同知屈振奇的背后插刀,于成龙身处险境几乎无脱身可能。危急时刻,正是于成龙的清廉之名做了诚信背书,才让刘君孚深信不疑,最终制止了一场社会动乱。

有人说官就是官,无论多么清廉;匪就是匪,无论多么仁义。官与匪犹如冰火永远不能同炉,于成龙何以因清廉之名取信于刘君孚。其实,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人是因为受不了欺压,实在生活不下去了,才被迫当了“匪”的。他们中,如刘君孚般都会坚持着自己的原则,不残害百姓,对老百姓拥护的清官廉吏当然也要尊敬三分。在浙江省淳安县至今还流传着《海瑞智破丁香案》的民间故事,说海瑞到淳安县上任的路上,曾经被一名劫匪劫至山寨,当海瑞自报姓名后,劫匪不仅放了他,还作出承诺,他敬佩海瑞为官清廉,如需他出力时,送一书信上山即可,他会鼎力相助。在侦破曹家丁香园女尸案时,这个劫匪应海瑞之邀,施展飞檐走壁之功,夜入曹家,搜取《奇方大全》以及人乳药汤等物证,找到熬人乳汤的厨师,保护了受害者曹丽静,助海瑞彻底侦破案件。

古人称清官有“七德”,其一是正气,二是勤政,三是谏诤,四是执法,五是爱才,六是律己,七是家教。有此七德,不仅让天下百姓归心,同样会让劫匪佩服得五体投地。乾隆三十四年(1769),刘墉因父亲的缘故被重新起用,官授江宁知府。他为政公正清廉,声名远播,百姓叹服刘墉的品行,将其比为宋朝的包拯。乾隆三十七年,刘墉调任陕西按察使,一路上轻装简从,沿水路直奔陕西。没想,途经汉口一段的长江水域时,被水匪王十三劫持到船上。本以为弄到一位朝廷大员能发一笔大财,没想到打开刘墉随身携带的行李箱看时,却是囊中空空,仅有诗书几卷。特别是听到眼前的这位官员就是鼎鼎大名的清官刘墉时,土匪王十三立即下跪磕头认错,亲自护送刘墉走了三十里充满危险的水路,还送了刘墉一封绿林旗帜,确保路途平安。

中国的传统文学中,经常见到劫匪订立“四不抢”的江湖规矩:“残疾人不抢、节妇孝子不抢、寡妇独子不抢、清官还乡不抢。”细观“四不抢”的个中含义,讲的是仁义道德。清官是道德标杆,抢劫清官无疑是和天下人作对。唐代诗人李涉任国子博士,是个有名的清官。有一次他和书童乘坐客船赶路,遇到大风,船只能靠岸停泊,找客栈投宿。没想到,在岸上遇到了劫匪。劫匪拦住他们去路后便问:“来者何人?”书童赶忙道:“这是李涉先生啊!”听到是李涉,劫匪非常高兴,说:“久闻先生大名,希望能够题一首诗。”

于是,就有了李涉的《井栏砂宿遇夜客》:“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如今半是君。”这首诗也成就了清官和劫匪的一段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