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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小餐饮开启备案制模式

从至少20天变为当场办

本报讯(通讯员袁昌明 冒欣欣 融媒体记者陈嘉仪)记者近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优化政务服务,全市60平方米及以下小餐饮服务者实行备案制度,具备开办条件的小餐饮只需提供备案表、承诺书等材料,即可当场获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之前,小餐饮准入实行的是审批制,申办者需经递交资料、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等流程,由监管部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发放备案卡;部分申办者还需补交资料、整改硬件设施,整个过程至少需要20个工作日或以上。备案制实施后,具备开办条件的小餐饮只需提供登记表、承诺书等材料,即可当场获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实行备案制是基于对小餐饮风险的分析和研判。备案的对象不得经营高风险的生食类和自酿酒,除此以外,小餐饮多为粥面店、奶茶店、面包店等,经营项目风险相对较低。

小餐饮经营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备案制后,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监管网格化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机结合,扩大抽检覆盖面,依法取缔未经许可和备案的餐饮经营活动,依法及时纠正和查处小餐饮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