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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面对面

装潢师傅意外伤亡引发的纠纷

农村人建新房子,通常会找一些没有正规资质的建筑装修小团体,这样安全问题就成了隐患。前段时间,在东陈镇,有个姓黄的装修师傅,在一范姓人家进行阳光房搭建时,不小心摔下来,后来因抢救无效死亡,也因此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近日,东陈镇矛盾调处中心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调解。

“当时我去找工具给他,我才进了范家门,就听到上面有声响,人就从上面摔下来了,我没有看到人是怎么摔下来的,现在也不谈什么狮子大开口,我只不过要求他赔偿20万的损失费。”黄某老婆介绍,自己当时也在事故现场,可是她并没有看到自己丈夫是怎么摔下来的,但是她认为既然人是在范家摔下来的,那么范家必须赔偿损失,她提出了20万的赔偿要求,也是合情合理。

可是范家却不同意赔偿这么多。范某老婆说:“当时我问要不要签什么合同,他说不要,还说不需要做安全措施,他说他做到今天都没事,难道帮我们家做事就会出问题吗?说我没话找话说。”调解现场,范家提出,之前双方都有口头协议,关于安全问题,黄某当时信誓旦旦地说他自己负责,所以范家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他们可以进行适当的赔偿。

“总结起来对这件事情的看法,第一是我倒霉,第二冤枉,第三从良心的角度来说要赔点钱,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我也愿意表达些心意,出一些钱。但是出多出少,不能依着她要多少钱。”范家只愿意给五到六万元的赔偿金,而黄某老婆提出最少也要20万的赔偿,这下双方都争论不下。

那么在法律层面上来说,范家是否要承担责任?是否需要赔偿呢?现场东陈调处中心调解员张石华进行了法律知识的讲解:“黄某提供材料、技术,帮助范某搭建阳光房,范某根据搭建阳光房的实际面积给黄某工钱,属于承揽关系。按照承揽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范某来讲,应该选任有资质的单位、个人来搭建阳光房。因为根据刚才调查,死者没有相关的资质。事情既然发生了,法律上讲属于选任过失,范某应该对死者的死亡有相应的责任。”调解员张石华从法律上解释了双方属于承揽关系,也就说范家对于黄某的死亡是有责任的,需要做出一些经济上的赔偿,现在的问题是双方在赔偿的数额上意见不统一。为此,调解员把双方分开,分别做调解工作。

张石华从法律、人情世故上开导着双方,死者家属同意在赔偿金额上让让步,范家也同样适当加点钱,可是双方在具体赔偿数额上还是有些差距,东陈镇调处中心决定让双方回家再考虑考虑,择日再进行调解。

张石华提醒,凡是在农村里从事高空作业的,作为甲方应该选择有资质的人,同时要完善相关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外一点作为施工方,要树立安全意识,比如说缴纳各种保险,做好人身防护,防止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融媒体记者徐曼 沈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