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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追授刘涛同志为“全省杰出检察官”

近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决定,追授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刘涛同志为“全省杰出检察官”。

刘涛同志生前系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因连续工作积劳成疾,在参加检察业务竞赛大比武活动时突发心源性猝死,于2020年10月13日不幸因公殉职,年仅36岁。

为表彰他为检察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省人民检察院商请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并报省领导批准,决定追授刘涛同志为“全省杰出检察官”。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学习刘涛同志对党忠诚、心系群众的优秀品格,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将对党忠诚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检察事业的奉献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时刻牢记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学习刘涛同志勇挑重任、担当作为的拼搏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以敢闯敢干的拼搏精神奋发进取,积极到困难地区磨炼,强化艰苦环境考验,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

学习刘涛同志勤学善思、精研实干的过硬作风,坚持带着问题学习,联系实际思考,努力在平凡工作中有创新、求突破,成为检察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对待工作精益求精,办理案件一丝不苟,遇到挑战迎难而上,自觉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求极致”精神把“四大检察”做优、做强、做实、做好。

学习刘涛同志淡泊名利、忘我奉献的高尚情操,严守检察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在平凡岗位上默默耕耘、甘于奉献,不讲条件、不计得失,对名利永葆淡泊之心,对事业永葆奉献之心,用自己的朴实纯粹、淡泊名利书写精彩的人生,树立新时代检察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认真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勇于担当作为,严格公正司法,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谱写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通 员江仁福 徐红喜

融媒体记者吴青青